详细新闻
当前位置:首页 >详细新闻
精心准备 按时出庭
冀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杨增良、牛绍振、陈如年、乔国治、张久梅、刘金荣、王立峰诉衡水XX房地产开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该院于2019年6月10日向我中心发来出庭通知书,要求我中心鉴定人员于2019年6月19日15时赴该院第四审判庭出庭接受质询,
接通知后,我中心依照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及时与该案主审法官取得联系,再次确定了出庭时间、地点、人数、费用。同时通知该案鉴定人领取鉴定档案卷宗,提前阅卷,做好出庭前的准备工作,并针对该案实际情况向该院发出《鉴定工作联系函》,
我中心鉴定人员经过详细的阅卷、精心的准备为出庭接受质询打下坚实的基础,顺利完成该次出庭任务。